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
关键词: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方法、选任条件、产生程序。
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条件。
人民陪审员法规定,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可以选任为人民陪审员。
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年满二十三岁
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优秀的政治思想和道德。
具有人民陪审员的能力。
陪审团的程序。
陪审员的选任有以下步骤。
1.我推。
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社会各界广泛选举产生,提交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。
2.初审
由各级人民法院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初审,审查候选人的资格条件,并提出初审意见。
3.考察
由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考核合格的候选人进行考核,主要考察其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和履职能力。
4.谈判
由各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商确定候选人名单。
5.选任
候选人由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,任期四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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